聚焦两会-蔡学恩律师:建立健全环保法庭 从源头上治雾霾

2014-03-04

3月4日,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刊登了荆楚网对我所主任蔡学恩律师的一篇采访报道,具体报道内容如下:蔡学恩:建立健全环保法庭 从源头上治雾霾


时间:3月3日

受访人:蔡学恩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涉及部门:环保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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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雾霾,不能靠刮风来解决,而应从源头上用法律来约束。”3月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蔡学恩律师建议,亟待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健全环保法庭,用法律机制来保护生态环境。


蔡学恩介绍,设立环保法庭的建议,以前曾有专家学者提出。现在国家倡导物质、精神、政治、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高度,提出的条件更为成熟。


真正的环保法庭到底管什么?蔡学恩说,以前提出的主要是管水、空气、环境污染,以及环境侵权等问题。他认为这些还不够。大的工程建设项目,在规划时就应纳入环保法庭管辖范围,如垃圾场、核电站,能不能建,应有公益诉讼制度,由老百姓与相关部门在环保法庭辨明真相,杜绝单方“说了算”的状况。


蔡学恩以雾霾治理为例说,现在都是让大的污染项目暂时停产,期待大风把雾霾刮走。可当初立项时为何没有考虑到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没有任何人承担环境污染的后果?


据报道,早在1989年,武汉市硚口区法院就在全国率先设立环保法庭,但因必要性与可行性论证不够等原因而夭折。截止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近百个专门的环保法庭。但由于环境立法长期以来对于环境司法的制度支持不足,这些环保法庭面临“门前冷落车马稀”的尴尬。


【短评】相对于“先污后治”而言,建立环保法庭,把环评法制化,的确不失为治本狠招。可建立环保法庭说到底还是个“框”,所以才有“把权利装进笼子”一说,倘若不能“装”进去,“笼子”只是空笼子。我们期待环保法庭配套制度同步完善。(许应锋、程评、喻敏)


媒体链接:

http://www.hubei.gov.cn/zwgk/rdzt_v12/2013mhwzzt/2013qglh/2013lhmdm/201303/t20130304_4362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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