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律师受聘担任湖北银监局常年法律顾问
2016-11-04
日前,湖北银监局与我所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聘请我所龚顺荣、罗轶群律师担任该局的常年法律顾问。
湖北银监局是中国银监会在湖北的派出机构,其标准称谓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该局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国银监会的授权,制定有关监管法规、制度方面的实施细则和规定;负责对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和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对金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查和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统计有关数据和信息;负责辖内党的建设、纪检和干部管理工作。
湖北银监局十分重视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工作。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该局已先后在合同审查、行政争议解决等法律服务领域与本所开展过多方面的合作。本次常年法律顾问合作项目,是该局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该局与我所合作关系进一步深化的重要举措。
据介绍,根据安排,我所已经组成以全国优秀律师、我所首席执行合伙人龚顺荣和资深银行金融律师罗轶群为骨干的专任顾问律师团队,在重大监管决策、重大事项咨询,合同、法律文书审查、行政争议解决等领域,为湖北银监局提供个性化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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