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一个工作日,得伟君尚律师就收到了锦旗

2018-01-04

张女士是一名保洁工人,此前因工作时滑倒受伤,难以维权。得伟君尚所曾长明律师在了解案情后,义务为张女士维权,使张女士得到应有的赔偿。张女士十分感激,便亲送锦旗对曾长明律师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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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案件详情:


背景与起因


社区居民张某2017年3月1日入职武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武胜路6号线地铁站担任保洁员,2017年5月30日晚19时,在武胜路凯德广场对面(原武胜路新华书店处)地铁站附近工作倒垃圾时,因天黑看不清,不慎滑倒,手触到垃圾桶附近围栏铁皮上,致使左手受伤,造成手指上中、环、小指深浅肌腱断裂,当即送武汉普爱医院抢救,住院十二天,出院后,张某要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但遭到公司拒绝。公司认为是张某自己滑倒受伤,公司不应负赔偿责任。手受伤的张某找到汉正街石码社区的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曾长明律师,曾律师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


办案过程


为了证明张某受损害程度,曾长明律师亲自陪张某去武汉市红十字会医院进行手指体检,当体检结果出来后,又陪张某去湖北某法医鉴定所进行司法鉴定。经鉴定张某小手指不能弯曲,构成十级伤残。为了了解案发地的情况,曾长明律师亲自到案发地6号线武胜路地铁站了解张某当时案发时所发生的情况。随后曾长明律师为张某书写了民事起诉状,陪同张某一起向硚口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武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张某人身损害赔偿金、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10万余元。


案件结果


开庭时,曾长明律师在法庭上为张某据理力争,由于在此案件中,张某未尽注意义务,也应承担部分责任。经硚口法院主持调解,张某终于与武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武汉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愿向张某赔偿6万元了结此事。


曾长明律师表示,作为一个党员律师,应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到为社区法律服务,情暖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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