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报 | 得伟君尚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018-06-20

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就其负责的湖北鄂州民用机场项目聘请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同意新建湖北鄂州民用机场的批复》(国函〔2018〕2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项目签署的有关合作协议,湖北国际物流机场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负责建设的湖北鄂州民用机场项目为客运支线、货运枢纽机场项目,机场工程部分的建设总投资约183.6亿元,项目飞行区等级指标4E,建设内容包括:东西2条远距跑道,长3600米、宽45米; 1.5万平方米的航站楼、153个机位的站坪;1座塔台和5000平方米的航管楼,以及通信、导航等设施;场外输油管线、机坪加油管线、机场油库、加油站等。


本项目法律服务涵盖机场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等有关法律事宜。得伟君尚将指派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运营管理、招标采购、公司法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资深律师团队承办服务。


本项目由邵学军律师、刘劲松律师、李兵律师团队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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