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剑龙
电 话:+86 27 8562 0999
电子邮箱:jlli@dewellcn.com
执业证号:14201198710200567
学历学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大学本科
执业领域:
金融和保险、公司规范与证券、知识产权
主要业绩:
李剑龙律师自1988年从事律师职业以来,一直从事与公司法律有关的法律服务。
担任深圳市金运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办理一起标的额超过千万元的诉讼案件;
为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汉阳支行、桥口支行、江岸支行、江汉支行、长江支行办理了多起标的额超过 千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存贷款纠纷案、银证通纠纷案;
为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办理了两起标的额超过千万元的资产处置案件;
为华摩通资产管理公司 (美国摩根士丹利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合资)办理了两起标的额达3000万元的资产回购案件;
为美国艾威亚洲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超4亿元的资产包提供前期调查工作。
主要客户:
深圳市金运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
华摩通资产管理公司
美国艾威亚洲服务有限公司
教育与资质:
2006于成都参加由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有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研讨会。
2005于北京参加由中国法学会举办的有关公司治理疑难案件的研讨会。
社会活动:
武汉市江岸区知识分子联谊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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