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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与情怀的碰撞:一场律所法律人与学院法律人对话

时间:2017-09-11     

 9月6日下午,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李承亮教授、武亦文副教授,以及经济法教研室的讲师南玉梅、班小辉等一行,莅临得伟君尚湖北自贸区(武汉)律师事务所参观交流。得伟君尚所主任蔡学恩律师、首席执行合伙人龚顺荣律师,得伟君尚自贸区分所主任胡燕早律师等陪同参观了自贸区分所,并与李承亮教授一行进行了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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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流会在轻松的氛围中共同探讨了自贸区法律服务相关问题,并讨论了律所与学院两大法律主体相融合,利用武汉地区高等院校资源优势,同创法律共同体的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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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1.0版本,你们是3.0、4.0版本”

会上,蔡学恩主任总结了十八大以后中国法律市场的变化,并指出,改革开放以后,律师行业的不同发展阶段所呈现的不同特点,当今时代对律师的专业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唯有真才实学的律师才是时代所需。现今80、90后是律师行业的中坚力量,90后律师的异军突起更是给律师行业带来了新的气象。

“如果我们这一代是法律人1.0版本的话,你们80后、90后就是3.0、4.0版本了。”蔡律师笑着说道。


——“武汉有充足的法律教育资源可利用”

龚顺荣律师曾受邀为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学生讲课,对于两大法律人主体的合作,他表现出了高度的热情。在交流过程中,他就湖北本地法律市场的发展状况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并表示,“武汉高校众多,拥有七所部级直属高校,在校大学生数量全国第一,有非常充足的法律教育资源可利用,对于打造武汉特有的法律共同体有资源优势。”


——“这是大学法律人与实务法律人之间的交流”

 对于此次到得伟君尚自贸区分所与业界知名律师交流,李承亮教授表示,此次交流,实际上是“大学法律人与实务法律人之间的交流”。目前法学院教育中临学生实践少、出社会后不能直接处理具体法律事务的问题,作为学院法律人,法学院的有些课题研究也很需要实务律师的参与。“我们在这里探讨自贸区法律的相关问题,也希望后期有律师能到法学院课堂上去讲课。”


——“‘法学界’与‘实务界’应该相互尊重相互学习”

 对于“法学界”与“实务界”的融合,武亦文副教授也有他的见解。他在会上表示,期待交流合作能有一些实质性的内容,实务界与学界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在实务教学方面,法学院有自身的局限性。

“高校的实务较少,我们可以借鉴医学院与医院合作培养医生的教学实践模式,把律所律师请到学校讲课,也可以把学生派到律所进行实务学习。”


——“可以实践先行,规范后置”

对于自贸区法律服务的开展过程中,如何有效融入两大法律主体的合作,南玉梅老师结合自己在国外四大所工作的经验指出,高校与律所的合作,“可以实践先行,规范后置”。她还表示,自贸区法律服务,需要启用创新型思维,法律服务市场,不只是解决问题,更要预防问题。“我们学院和律所要多交流,多合作。”


——“理性与情怀应该相结合”

会上,班小辉老师将律所法律人和学院法律人两大法律主体对应的突出特点总结为:“理性”和“情怀”。他认为,此次交流,是法律人“理性”与“情怀”的碰撞与交流。“我们要让情怀与理性相结合,让理论变得更有利于社会”;对于自贸区法律服务,他提醒,来汉就业创业的国际友人增多,自贸区法律服务应抓住此次机会,做好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的准备。


——“这次交流仅仅是开始”

 作为分所主任,胡燕早律师也十分重视此次交流,她表示,此次交流为双方的进一步合作提供了思路。她相信,今后双方的通力合作,定将有助于高校法律教育中实务训练的进一步拓展,也将推动湖北整个律师行业业务能力的提升,实现双赢。“当然,对于两大法律主体合作为自贸区法律服务探索全新道路方面,这次交流仅仅是开始,我们还将有更深入的合作,有更长远的路要共同探索前行!”胡律师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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