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适龄男女向往的神圣殿堂,家庭是社会赖以生存的细胞,婚姻美满、家庭幸福是大家的共同愿望。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在第五编“婚姻家庭编”中对于结婚、家庭关系、离婚、收养、继承等进行了规定,为婚姻家庭关系的处理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 在202
婚姻是适龄男女向往的神圣殿堂,家庭是社会赖以生存的基本细胞,婚姻美满、家庭幸福是大家的共同愿望。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在第五编“婚姻家庭编”中对于结婚、家庭关系、离婚、收养、继承等进行了规定,为婚姻家庭关系的处理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在2021年“三
5月7日上午,武汉市硚口区司法局副局长高万兵、行政复议应诉科石玉娟、牟丽媛一行莅临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参观交流,双方就2022年至2023年硚口区政府法律顾问相关问题召开座谈会。得伟君尚律所合伙人会议主席蔡学恩律师,主任龚顺荣律师,合伙人李贺娟律师、谭苗律师及专职律师丁凡热情接待并参加座谈。
4月26日上午,民进武汉市委会组织部部长崔艳、江汉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姜凡、民进江汉区工委主委张继一行到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走访调研,听取工作意见。得伟君尚律所主任龚顺荣律师,首席执行合伙人刘劲松律师、党委副书记刘祥斌律师、高级合伙人黄俊律师(江汉区政协委员、民进江汉区法律支部主任)、合伙人祁飞律师(
近日,湖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湖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的公告》,公告宣布了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单。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胡燕早律师、高级合伙人周克非律师、高级合伙人叶萍律师受聘担任湖北省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聘期至
2022年3月31日,武汉建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市政公司”)举办“建工市政职工学堂”,邀请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兵律师作“片区综合开发投融资合规运作与法律风险防控”法律专题讲座。
我所担任武汉某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债务人公司恢复正常经营,并得以重生,为我所办理相关破产清算案件积累了经验,开创了新思路。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得伟君尚律师坚守公益初心,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参加多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为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共促消费公平,帮助公众规避消费生活中的法律风险,构建安全、和谐、美好的消费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2022年3月,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监事会主席、高级合伙人王越兵律师及团队再次受聘为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继续助力“法治华电”建设。
作为2020年抗疫期间省消委3.15线上维权活动的主要策划者和承担者,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受邀首发在线答疑。
2月18日,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第二党支部召开开年后的首次支部大会,会议由支部书记陈强主持,支部26名正式党员、1名预备党员参加了会议。
2月12日下午2点,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公法服务部党支部在律所党员活动室召开支部大会,会议由支部书记许娟律师主持,支部7名党员、2名入党积极分子及1名入党申请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2月11日,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第三党支部在律所召开支部大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况怀波律师主持,支部19名党员、1名预备党员、1名入党积极分子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与了本次会议。
2022年2月7日,农历壬寅年第一个工作日,湖北得伟君尚律所事务所2022年度第一次党委扩大会议在卓尔国际中心21楼会议中心召开。律所党委委员、六个支部的书记及支部委员26人参加会议。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第三党支部于2022年1月7日组织开展了“推荐提名党的二十大代表候选人暨推荐推荐提名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主题党日活动,同时对2021年第三党支部工作进行了总结。
2021年12月13日下午,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第三党支部联合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联合开展了2021年“宪法宣传周”之法治进校园主题讲座活动。该讲座在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报告厅举行,主讲人第三党支部党员黄静律师以“2021年宪法宣传周——预防在校学生校园犯罪和电信诈骗”为主题,向全校两百多
12月3日上午,在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得伟君尚第四党支部党员李贺娟、胡琛、许小磊三位律师积极参加了政府组织的基层普法活动。一大早,李贺娟律师和胡琛律师就来到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四小区法治广场,协助武汉市司法局下沉党员开展宪法日普法宣传及法律咨询活动。李律师和胡律师现场发放了宪法及民法典宣传手
2021年11月29日上午,中共湖北得伟君尚(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在自贸区分所多功能会议室召开支部大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万方主持,共有十九名正式党员参加。会议在深入自学的基础上,以党支部专题学习研讨的形式,围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
写作本文的起因,是有人给我看了几份判决。笼统而言,这几份判决是说,公房承租人对所承租的公有房屋享有一种准物权,其内容是对所承租公房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很让人有话要说。我觉得,很有必要把为什么公房承租权不是准物权的道理讲清楚。当然,想要这么做的主要原因,还是对于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和维护司法
电子科技创新的加持之下,保函这个银行传统业务产品也与时俱进,并被赋予了不少新的特色和功能。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和服务企业发展,2019年,国内部分城市陆续出台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的扶持政策[1],允许符合规定条件的开发商以银行保函等额替换已经纳入监管的相应额度的
前文提到,民法典在定义保理合同时打破了法律定义有名合同的固有定式,不再专注于交易双方的对待给付关系,而是简单罗列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各自的物理性动作。这种安排,其实是合同实践不断冲击传统合同法律理论的生动反映。从民法典关于保理合同的表述中不难发现,与传统意义上的合同相比,保理合同有着鲜明的个性特质。搞
『武汉迎来绿色低碳产业的领跑优势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通过技术验收』——碳排放权法律研究系列之一2021年6月底,备受关注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即将上线运行,全国碳市场主要包括两个部分:落户于上海的交易中心与落户武汉的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其中,全国碳交易注册登记系统(中碳登)将负责未来全国碳交易注册
刑事案件被害人有权出庭参与庭审,但调查发现,大部分刑事案件被害人没有参与庭审。
本文试从《刑事诉讼法》相关法条出发,讨论分析刑事案件被害人出庭的法定权益及此权益对促进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
笔者为得伟君尚合伙人、刑事法律中心副主任李贝律师。
在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中,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规定的汇票实施了承兑,是否会触犯刑法第188条第一款规定,并构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本文试从银行承兑汇票方面讨论这一问题。主笔为全国优秀律师、得伟君尚首席执行合伙人龚顺荣律师。
笔者在提供税务咨询过程中,会碰到税务机关使用《税务事项通知书》以未申报缴纳税款为由,以征管法31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为依据,要求限期补税,存在错误认定事由和错误适用法律依据的情形。
买方包税,尤其是在税费承担条款设计不明确、对产权人纳税信息的调查不充分时,会不当放大司法拍卖参与者参与交易的风险,阻却潜在的购买者,损害各利益相关方的共同利益?本文试讨论解答这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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