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 文章
  • 产品
  • 商铺
  • 论坛
  • 视频
搜索

新闻中心

专业为本  追求卓越

首页 >> 律所新闻 >>专业文章 >> 新法介绍│电动车新国标来了,怎么办?
详细内容

新法介绍│电动车新国标来了,怎么办?

时间:2025-09-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202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国标”)实施对普通消费者的影响事宜,特介绍如下:


一、背景情况

2025年9月1日起,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新规从安全、环保角度出发,对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设计车速(≤25公里/小时)、塑料材料使用比例(≤整车质量5.5%)、防篡改功能(超速自动断动力)、电池与控制器安全、北斗定位及动态安全监测功能等作出明确要求。为保障市场平稳过渡,规定销售过渡期至2025年11月30日(过渡期内允许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官方已明确,新国标主要约束企业生产、销售行为,消费者已购的不符合新标准的旧电动车不会被强制淘汰。


二、大众关心的法律问题


1.新国标实施对普通消费者的具体影响有哪些?

2.已购旧电动车是否需要强制更换?日常使用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3.销售过渡期的法律意义是什么?消费者在此期间购车需注意什么?



三、法律分析


(一)已购旧电动车的使用权益受法律保护,无需强制更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二十五条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新国标作为强制性标准,其约束对象是生产、销售环节的企业,而非已购买并合法持有的消费者。消费者对已购旧电动车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属于合法财产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保护。官方已明确“不涉及消费者手中已购旧电动车的强制淘汰”,因此消费者无需因新国标实施而强制更换已购旧车。


(二)日常使用旧电动车的法律风险主要源于合规驾驶,与新国标无关

新国标仅对新车的生产、销售设定标准,不影响已购旧车的合法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十八条规定,非机动车上路行驶需符合“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等安全技术标准。若消费者已购旧车在购买时符合当时有效的安全技术标准(即“旧国标”),则其上路行驶不存在因新国标导致的法律风险。需注意的是,若旧车因使用年限过长或人为改装(如私自解速、拆除限速装置)导致不符合原安全标准,则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三十五条“禁止销售失效、变质产品”的延伸要求,存在被依法限制使用的风险。


(三)销售过渡期的核心是规范企业行为,消费者购车需注意查验合规性

销售过渡期(2025年9月1日至11月30日)的法律意义在于为企业预留库存清理时间,避免因新规实施导致市场供应断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二十五条,过渡期结束后(2025年12月1日起),企业不得继续销售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对消费者而言,过渡期内购买旧标准电动车仍属合法,但需注意两点:其一,应选择正规销售商,要求其提供车辆符合旧国标的证明(如出厂合格证书),避免购买“翻新”“改装”等违规车辆;其二,若购买新车(2025年9月1日后生产),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2017修订)》第二十七条要求销售商公开车辆执行的标准编号及名称(包括新国标),保障自身对产品技术指标的知情权。


(四)新国标对新车的影响:提升安全性,消费者可享更规范的产品与服务

新国标通过限制塑料材料比例(降低火灾风险)、强化防篡改功能(杜绝“私自解速”)、增加北斗定位及动态监测(便于安全管理)等规定,本质上是通过强制企业提升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十条,消费者享有“质量保障”的公平交易权。新国标实施后,消费者购买的新车将更符合安全要求,其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充分的保障。



四、法律意见


综合上述分析,本律师就新国标实施对普通消费者的影响及应对建议总结如下:

1.已购旧车无需强制更换:消费者已合法持有的旧电动车可继续使用,无需因新国标强制淘汰。但需注意保持车辆原出厂状态,避免私自改装(如解速、更换超标电池),否则可能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面临使用限制。

2.日常使用旧车的法律风险可控:只要旧车符合购买时的安全标准(未改装、未失效),上路行驶不存在因新国标导致的法律风险。建议定期检查车辆制动、反光装置等安全部件,确保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基本要求。

3.过渡期购车需查验合规性:过渡期内购买旧标准电动车,应选择正规销售商并索要车辆合格证明;购买新车(2025年9月1日后生产),可要求销售商公开新国标执行信息(如标准编号、技术指标),保障自身知情权。

4.新车安全性提升,消费者权益更有保障:新国标通过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从源头提升了电动车的安全性能,消费者购买新车时可更放心,其“质量保障”等公平交易权将得到更充分的落实。

望相关公众理性看待新国标实施,积极配合规范要求,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如有相关问题请与阎斌律师联系:18086400360(微信同号)。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阎斌.png




中国·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88号卓尔国际中心20-21F

电话:027-8562 0999   

邮箱:dewell@dewellcn.com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