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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学院第五期丨探讨实际施工人制度 护航建筑行业法治进程时间:2025-05-13 2025年5月9日下午,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学院第五期专题培训活动在律所会议中心成功举办。本期培训聚焦《实际施工人制度探析》这一主题,由律所高级合伙人林玲律师担任主讲人,合伙人黄静律师主持活动。培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吸引了众多律师积极参与,现场交流气氛热烈,线上直播间互动频繁。 主讲人:高级合伙人 林玲律师 作为湖北省律协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委会秘书长、武汉市律协行业规则制定与审查专委会副主任以及武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造价+法律专委会副主任,林玲律师结合其丰富的实务经验与专业研究,从“实际施工人的认定”与“维权路径探讨”两大维度展开深度解析。 在“实际施工人的认定”这一板块,林玲律师首先以实际施工人制度的司法实践为核心,系统梳理了该制度的法律渊源与认定标准。她指出,实际施工人概念源于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旨在解决无效施工合同中实际承担工程建设的主体权益保护问题。然而,由于司法解释未明确概念定义,导致实践中各地法院对实际施工人的认定存在显著差异。通过对比最高人民法院及北京、河南等地高院的不同裁判观点,揭示了实际施工人认定中的核心争议,如挂靠人、多层转包及违法分包中的实际施工人地位问题。 授课现场 随后,林玲律师精准提炼出实际施工人的三大核心特征,即:合同关系独立性、实质履约性、组织独立性。针对实践中易与实际施工人混淆的主体(如劳务分包人、内部承包人等),林玲律师通过典型案例对比,明确划分了区分标准,供各位律师参考讨论。 在“维权路径探讨”这一环节,林玲律师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高院典型判例,对比不同裁判观点,剖析司法实践中的争议焦点,深入剖析了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时面临的五大难题:突破合同相对性的适用边界、未经结算对工程款主张的影响、发包人抵销权的行使限制、破产情形下的权利救济以及优先受偿权的司法认定。她特别提到,最高人民法院在近年案例中逐步明确限制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及多层转包关系中的直接追索权,但地方司法实践仍存在尺度不一的问题。 培训尾声,林玲律师引用最高检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的观点,提出对实际施工人制度未来发展的展望:随着建筑业改革深化,市场准入、信用评价等机制将逐步完善,司法裁判亦需回归法律本意,实现建筑市场规范与司法公正的协同发展。 现场交流互动 交流互动环节,多位与会律师从本次分享的内容出发,结合个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就“劳务分包合同风险防范”“实际施工人优先受偿权行使条件”等实务问题与林玲律师展开深入讨论。林玲律师结合具体案例,分别给出可操作性建议,获得广泛认可。 主持人:合伙人 黄静律师 活动的最后,主持人黄静律师总结称,此次培训是一场理论实务交融的知识盛宴,同时体现了得伟君尚律师学院“深耕专业、共享智慧”的初心。今后,律所将继续依托专业优势,打造高质量培训平台,助力律师专业能力提升。 建设工程行业的规范发展直接关系市场秩序与民生福祉,法律服务需精准对接行业需求,与时俱进。未来,得伟君尚律师学院将持续打造高品质培训课程,聚焦司法前沿动态,深化专业研究,以更精准的法律服务助力建筑行业规范与司法公正的协同发展,为行业健康生态贡献智慧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