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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律所新闻 >>党建引领 >> 伙伴相随,得伟君尚党员律师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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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伴相随,得伟君尚党员律师在路上

时间:2019-02-07     

2012年,武汉市开全国之先河——试点社区律师,为每个社区配备一名律师。每周四,律师在社区“值班”,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居民解决法律问题,不定期开展法律宣传及法律讲座活动,普及法律知识。


2015年,社区律师开始走进新城区村落;目前,社区(村)法律顾问在全市1237个社区、1883个村(大队)全覆盖。


在这三千多名律师中不乏中共党员律师的身影,其中仅我所参与社区、村落公益法律服务的党员律师就不下二十名。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践行了一名中共党员对党的责任与义务,努力用学习的法律知识帮助有需要的群众。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得伟君尚第二党支部的几名党员公益律师,看看他们在过去的一年里为公共法律服务所做的努力与付出。


一、王绘律师



王绘同志是我所第二党支部的一名青年党员。2017年经支部大会同意列为预备党员,经过一年的预备期,于2018年经支部大会同意转为正式党员。王绘同志党龄时间虽然不长,但其自2016年参加社区、新城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以来,多次获得武汉市、区司法局颁发的各类奖项。


这三年来,无论是服务当事人,还是服务村群众,她都认真履行为居民、村民提供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维护稳定的光荣职责,为社区及各村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作出了不懈的努力,虚心向村群干学习,加强与村、司法所联系,积极主动地深入所在村的学校、企业开展好普法宣讲活动,提高法治宣讲效率,增强群众法治观念,为法治村、文明村的创建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王绘同志说:“党员律师进村是律师业务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村法律服务市场的客观需求。村、村民在党员律师服务中法律素质得以增强,民主管理水平得以提高,村委会的规章制度得以完善,民风淳朴,和谐安定。同样,党员律师在村法律服务中,服务方法得以创新,服务质量得以提高,服务效果得以验证,党员律师得以成长,党员律师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得以实现。我将在工作中克服缺点、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在律师进村法律服务中成长,力争做一名人民群众满意的优秀党员律师。”


二、万军伟律师



万军伟同志是我所第二党支部的一名青年党员,早在大学期间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曾荣获武汉市司法局律师行业党委颁发的“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自2016年积极参与社区、新城区村落的法律顾问工作,为辖区的居民、村民提供法律咨询,尤其是在近年来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下,积极响应要求,在各村显著位置挂牌公示个人信息,为各村建立了12348法律服务微信群,并在各村委的协助下,号召村民积极加入微信群。


在日常村居法律服务过程中,主要通过电话方式接受村民的问题咨询,工作之余,每有村民电话咨询法律问题,万军伟同志都会耐心地给予详细的解答;她所接受的电话咨询不计其数,每次下村服务也基本都会接待村民当面咨询。这些服务得到了村民干部的一致好评,为党员律师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万军伟同志说:


“党员律师通过社区、村法律顾问的工作,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了解村民及村委对于法律服务的需求重点,更有信心在接下来的村居法律工作中,为村民和村委提供更适合农村的法律服务,为国家法治发展和基层维稳工作贡献党员律师的力量。”


三、王佳恒律师



王佳恒同志是我所第二党支部的一名青年党员,现任第二党支部组织委员。


自2017年担任社区律师、新城区村居法律顾问起,王佳恒同志一直以积极的态度、饱满的热情、全心全意履行社会律师职责。除了为辖区居民、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外,他还参与法律纠纷调解工作,如参加5岁小孩在游泳池被淹死赔偿纠纷的调解工作,促使双方顺利达成赔偿协议,取得良好社会效果,获得相关部门积极宣传;不仅如此,王佳恒律师还多次参加市区领导大接访活动,有效地向参访人员解释法律规定,获得接访领导的认可。


王佳恒同志说:


“乡村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党员律师在这项工作中可以发挥极大的作用。我们在开展村法律顾问工作时,要明确工作的总体要求,这样才能保持正确的工作方向、增强工作定力、克服工作困难、创造工作业绩。我作为一名党员村法律顾问律师,今后将一如既往严格要求自己,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法治进步及社会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四、陈强律师



陈强同志是我所第二党支部的一名青年党员,现任第二党支部书记,自2016年以来便担任了社区律师、新城区村居法律顾问。


工作中,陈强同志积极热情,耐心解答居民、村民的法律问题,定期为村民展开法律讲座,提高村民法律意识,促进村民自主学习法律。其法律讲座内容涵盖了未成年寒暑假的人身安全及预防犯罪、老年人防骗、妇女反家暴、防范非法集资诈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讲座过程中常常不仅进行法律宣传,还会针对具体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与讲解。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陈强同志在辖区的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题法律讲座”,讲座现场,氛围热烈。连续三年来在该校开展的法治讲座让他深深体会到,普法工作的深入推进已经从根源上对我们国家产生了积极影响,未成年的孩子们积极学习法律,知法、懂法、守法,有助于他们在将来走上社会、面临问题时,积极选择运用法律解决问题。


陈强同志说:


“通过这几年的村法律顾问工作,我与新洲区利河片区各村建立了紧密的联系,辖区的村民也普遍知晓村律师,形成了有事找律师的新风尚,村委及村民对村律师的工作也是连连点赞,同时在工作中也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相信在以后的村居法律工作中,可以为村民和村委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为建设法治中国、美丽乡村贡献绵薄之力。”


后   记


在做这期活动策划时,有朋友曾问我“为什么要宣传党员律师进社区、进村的事迹?”我不假思索的回复他“因为这就是我们党员律师做过的事情,而且这些事情我们还会一直做下去”。


2018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讲话称:党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集中统一领导的需要。


2019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讲话强调: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国策下,党员律师身先士卒,担任社区、村居的法律顾问可以更好的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参与普法宣传工作、介入社区纠纷案件调解、参加市区领导接访工作等等,既有效的向群众普法,又可以贯彻执行党的政策方针,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


伙伴相随,党员公益律师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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