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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网络游戏、网络赌博与虚拟货币资产的合规管理时间:2023-11-14 近日,余晖律师团队就网络游戏、区块链游戏的运营机制、虚拟货币及相关资产法律性质及实务与业内多方专家进行了探讨,并赴四川成都等地办理了相关案件,取得一定经验。各地目前对该类法律事务不仅在合规层面定性差异极大,甚至难以分辨罪与非罪的界限。 网络游戏的本质如同传统的打麻将一样,是娱乐体验过程,其中奖励机制必不可少。对于大多数玩家而言,通过游戏能够在虚拟世界中获取现实世界中无法得到的乐趣和成就感,对维护社会的稳定有正向的影响。但随着主创人员设计游戏奖励机制时脑洞大开,游戏中不仅充斥各种充值、打赏及变现,还引入区块链概念、涉及虚拟货币,引发了执法、司法机构对这些奖励机制是否构成网络赌博犯罪的关注。 根据2021年9月15日十部门发文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因此,在与执法、司法机构办案人员探讨游戏相关法律事务的过程中,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办案过程中如何合规的查封、扣押、保管案涉的虚拟货币,鉴于虚拟货币价值急剧波动,部分小币种甚至存在价值归零的风险,如何根据《罚没财物管理办法》及时将虚拟货币变现收缴入库也是一大难题。各地目前已探索了多种不同的应急处理方式,但并未形成较高层级的、公认的合法、合规流程。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香港立法会通过了《2022年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修订)条例草案》,规定在2023年6月1日前已于香港营运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可于不违反期间内(即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在香港继续其业务。若希望继续在香港营运,必须向证监会申请牌照。2023年8月15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发布了稳定币监管相关规范。参照相关香港、新加坡的规定及立法内在逻辑,如何合规地处置虚拟货币已出现了曙光,余晖律师团队将持续追踪网络游戏及虚拟货币相关法律实务的热点问题。 余晖律师团队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