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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 我所刘祥斌律师受邀为东西湖区招商引资专题培训会参会干部作讲座时间:2024-01-26 为了强化东西湖区精准招商,推动“中国网谷”高质量建设,2024年1月25日下午,武汉市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东西湖区迪马数智天地进行“以经营城市理念开展土地招商”专题培训会。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乡统筹中心、6家产业办、11家街道办事处、常青花园社管办的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近百人参加本次培训活动。 我所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机电产业建设办公室(下称“机电办”)常年法律顾问项目团队律师、高级合伙人刘祥斌律师受邀为参会人员作《政府招商引资协议的审查要点和风险管理》的专题讲座。 刘律师以招商引资协议的性质为切入点,深入分析了招商引资协议作为行政协议与一般民事协议的差异和特点。刘律师还结合团队对招商引资协议审核的实务经验,就协议中涉及的项目公司的设立、土地出让金返还、税收优惠、未达到考核目标的违约责任、协议解除、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等条款的表述以及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深入阐述。 刘祥斌律师 结合我所对招商引资纠纷的处理实践,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刘律师提醒招商干部在与投资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时一定准确把握招商引资协议的行政性和协议性两者兼而有之的特点,行政性上做到依法行政、给予政策或限制权利时做到于法有据;协议性上做到合同协商一致,履行协议做到诚实守信,不违法违约变更解除合同,维护投资人的合法利益,让招商引资协议真正成为控制公权滥用、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稳定投资者信心的有效工具。 在全区大力推进以项目招商推进城市更新和产业升级之时,准确把握招商引资协议的性质和审核要点对招商干部尤为重要,讲座受到了与会人员一致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