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刑法学硕士。现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共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党委纪委员、中共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企业破产与清算法律服务中心支部组织委员。湖北省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律师,湖北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第九届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合规审查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破产与并购专业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
执业领域:银行金融、破产重整、投融资、信托证券基金、民商事争议解决等。
十年磨一剑。自2013年从业以来,胡琛律师专心深耕金融领域十余载,特别是在银行金融领域,通过常年担任商业银行总行及地区重要分行的法律顾问,深度介入银行的产品设计研发、风险分析控制、债务化解催收等产品全流程,对金融领域的规则体系、裁判思维、商业运作、产品创新等形成了独到见解。
不忘专业初心。探寻法律规定背后所蕴藏的社会运行机理乃至各类事物本质,是胡琛律师一直以来的专业追求。本着对真理的不懈求索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专业精神,不断夯实法学理论、积累实践经验,为各类客户提供“可用、好用、爱用”的问题解决方案。
拓宽视野,打开格局。我国正处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中,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十二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了畅通国内大循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科技自立自强、发展新质生产力等的重要性。在经济大环境低迷、国际形势充满变数、市场信心不足的多重不利因素的叠加下,市场主体陷入资金流枯竭、经营困难的情况加剧,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因此受到巨大影响。而破产制度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之一,能够有效释放生产要素资源,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留出空间;焕发闲置、低效、无效资产活力,显著提高债务清结和执行效率,加快金融机构资金回流;解除担保人的沉重枷锁,恢复市场主体信用,促进新一轮的产业整合。
鉴于此,从2017年起,胡琛律师在承办金融业务的同时,有意识地将视野扩展至资产处置、债务重组、破产重整领域,力争为市场主体提供“从设立到终结”的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
紧跟时代,服务全局。作为这个时代的律师,能做些什么、应该做些什么,也是胡琛律师一直在思考的问题。个人的力量微不足道,但在党中央的指引和领导下,每一份如星火般微小的力量都能被组织起来,每个律师也都有机会乘着时代发展之浪潮,为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复兴和自己的理想奋斗拼搏、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