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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讲团走进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

时间:2020-08-12     作者:李贺娟【原创】   阅读

受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邀请,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龚顺荣律师于2020年8月11日在国开行向现场及线上的近百名干部及职工宣讲了民法典知识。国开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徐海涛主持了本次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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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顺荣律师首先对国开行近几年来注重法律知识学习、重视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培养的做法表达了敬意,并对该行对本次宣讲活动所作的周到安排表示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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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律师说,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坊间认为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法典系误读。龚律师引述中央政法委长安剑百家号一篇文章的内容说: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民法平等、包容、前所未有地关注着每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每一项权利。在某种意义上,民法典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终极梦想。龚律师表示,作为法律人,我们有责任通过各种可行的方式宣讲民法典,宣传普及民法典相关知识,为民法典的贯彻实施、为推动我国法治建设进步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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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律师向参加宣讲活动的国开行的干部职工介绍了我国民法典编纂的主要历程和民法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并结合银行从业者的生活与工作实际,对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制度、担保物权制度及这些制度在社会实践中的具体应用,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龚律师还向大家建议,在通过民法典的学习牢固树立法律意识的同时,还应结合自身工作和生活实际,确定科学、合理的学习目标,保持长期、持续学习民法典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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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个多小时的宣讲中,龚律师旁征博引,紧扣民法典中相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进行了既有浓厚的专业性又不乏趣味性的讲解,获得了国开行干部职工的欢迎。徐海涛副行长在宣讲活动总结时,对龚律师的宣讲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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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得伟君尚民法典宣讲团将继续以传播民法典知识、促进民法典正确实施为己任,陆续安排人员前往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为普及民法典知识、促进国家法治进步发挥法律专业人员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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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顺荣

全国优秀律师

得伟君尚首席执行合伙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

执业领域:金融与保险、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等




组稿、统筹/许  娟、许小磊

编辑、排版/张梦佳





中国·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88号卓尔国际中心20-21F

电话:027-8562 0999   传真:027-8578 2177

邮箱:dewell@dewell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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