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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讲团走进武汉市生态环境局硚口区分局时间:2020-09-14 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加强法治宣传,强化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2020年9月10日上午,武汉市生态环境局硚口区分局在局三楼会议室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研讨,邀请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阎斌律师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集中授课。 讲座中,阎斌律师从《民法典》的编纂历程、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及《民法典》与生态环境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全面系统的阐述,并列举了一些与生活、与工作都密切相关的真实案例,透彻地阐明了以人为本的民法精神。“堪称是一部绿色的民法典!”谈到《民法典》和生态环境的关系,阎斌律师介绍,《民法典》高度关注生态环境保护,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中都有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专门规定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这种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具备举证责任双倒置等特征,并介绍了当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按照法律规定该如何处理。详细的讲解内容,使大家对民法典有了深刻理解,受益匪浅。授课结束后,全局干部职工积极提问,阎斌律师针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认真的解答,全场互动环节气氛热烈。 研讨会由局党组成员黄鹤同志主持。他强调: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别是有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侵权责任、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方面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得伟君尚民法典宣讲团将继续以传播民法典知识、促进民法典正确实施为己任,陆续安排人员前往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为普及民法典知识、促进国家法治进步发挥法律专业人员的职能作用。 供稿/阎斌律师团队 组稿、统筹/许 娟、许小磊 编辑、排版/张梦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