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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我所律师成功代理债权人在债务人强制清算期间通过强制执行实现债权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成功代理债权人在债务人强制清算期间通过强制执行实现债权。 2020年5月份,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接受某国有大型银行的委托,指派王红霞、李贺娟、杨昆律师团队为其债权追收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该债权已经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并因债务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处于终结本次执行状态。 接受委托后,律师团队通过尽职调查发现债务人处于强制清算当中,遂第一时间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申报债权。同时,为了保证委托人债权的早日实现,在法律依据不明确的情况下,律师团队精心研判案情,创造性地提出通过强制执行实现债权的方案,在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后,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其后,经过律师团队的沟通,法院成功受理委托人的恢复执行申请。 执行程序启动后,律师团队即敦促并配合执行法官进一步调查债务人名下资产,面对清算案件审判法庭及清算组“强制清算程序中不能个别清偿”的质疑,律师团队通过地方性规定及相关案例说服执行局“强制执行在明确债务人的资产大于负债后可以依法推进”,最终,债权人于2020年12月底收到了执行局支付的执行案款。 在本案的办理过程中,律师团队尽职尽责,鉴于通过强制清算程序实现债权耗时长,从最大限度维护客户的利益出发,另辟蹊径通过执行程序实现债权,受到委托人的高度肯定。 供稿:李贺娟 排版:张梦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