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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参事室《国是咨询》刊载罗向阳律师执笔专文继2019年《自贸试验区法治建设新探索》(《国是咨询》第9期)、2020年《疫情后恢复与重建法务预案指引纲要》(《国是咨询》02-03期)及《和平之光:爱因斯坦和平思想辑要》(《工作通讯》04期)3篇专文后,2021年,国务院参事室《国是咨询》期刊第1期再次刊载罗向阳律师执笔的《关于制定我国自贸区示范条例的建议》专文。 以上为罗向阳律师于2019年、2020年入选《国是咨询》《工作通讯》的3篇专文。 自贸试验区,厉行先行先试、复制推广经验,加强压力测试、服务国家战略以及法治建设,2013年9月以来,上海、广东、海南、辽宁、北京等地区先后出台自贸试验区方案。国务院参事室自贸试验区建设研究中心持续深化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的调查研究工作,并于2020年就自贸试验区建设设立六个课题,罗向阳律师担任课题3“自贸区(港)立法研究”课题组组长,组织课题组成员,通过线上会议、赴海南实地调研、参加北京线下会议等多种方式对自贸区(港)立法课题进行了充分研究,回汉后,执笔完成《关于制定我国自贸区示范条例的建议》专文。 《关于制定我国自贸区示范条例的建议》专文主要从“实践中可资借鉴的示范法与法的编纂”、“编纂制定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示范条例”、“编纂制定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示范条例,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具有充分的可行性”、“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示范条例的编纂制定路径”、“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示范条例的主体框架法则”、“正确把握好几个重要关系”等六个方面充分、全面分析了我国自贸试验区示范条例制定的必要性,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国务院参事室自贸试验区建设研究中心高度认可罗向阳律师执笔的专文,并将另一篇《践行快速立法经验 遵循法治创新精神 加快海南自贸港立法工作的几点意见建议》专文转全国人大法工委参阅,为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立法工作建言献策。 罗向阳律师 ■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资深高级合伙人 ■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博士 ■ 湖北省人民政府参事 ■ 武汉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