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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团(湖北)来我所视察律师工作时间:2005-12-14 2005年12月13日,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朱纯宣副主任为领队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团(湖北)一行20余人来我所视察律师工作,一同前往的还有湖北 省司法厅曹诗权副厅长、湖北省律协刘建国秘书长、武汉市司法局田传平局长、杨维林副局长、武汉市律协唐德武秘书长等省市司法行政领导。我所王海漫主任、蔡 学恩律师、张天武律师、邹明春律师、龚顺荣律师、张曙光律师参加了工作汇报,并与代表团成员进行了友好的座谈。 王海漫主任首先代表全所对来访领导表示了热烈欢迎,并将我所的基本情况向代表团领导做了简单介绍。随后王主任从律师执业环境、律师自律规范、律师参政议政三个方面向代表团做了工作汇报。 在讲到律师执业环境时,王主任介绍到,我国律师制度经过二十余年的改革与发展,已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律师制度,但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与 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在律师执业存在现实困难,尤其是律师在参加刑事辩护工作时,遇到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的“三难问题”。这 一问题直接导致我国刑辩率只有30%左右,这有悖我国建立律师制度的初衷,势必影响司法公正的实现,降低司法效率。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与律师法及两大诉 讼法没有规定“出庭业务必须只有律师有资格参与”有重要关系。曹厅长补充介绍到刑事诉讼法第306条规定的律师伪证罪是一把悬在律师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 剑”,检控机关动辄对律师治以该罪,极大增加了律师参加刑事辩护的风险。山河律师事务所李业斌主任在随后的发言中再次提出“刑辩三难”问题,并以自已在办 案中的亲身经历向代表团讲述执业中现实困难。在已有伪证罪的情况下,专设律师伪证罪,实属无必要,在制度和现实上,律师执业所遇到的现实困难使律师成为弱 势群体。 在讲到律师自律规范时,王主任介绍到,我所近几年积极参与司法部部署和开展的各项活动,包括“律师队伍教育整顿” 、“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建设年”活动,对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常抓不懈,建立和完善了各类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监督机制,积累了一些有 益的经验。我所坚决杜绝双重代理,严格按照设立的原则,如常年客户优先、接案时间优先、成本节约优先等原则,只接受一家客户的委托。截止10月底,我所因 为利益冲突而对外推荐的案件涉及律师费用达21万余元。同时,我所也注重刺激团队合作,引导全所律师走专业化道路,培养后续竞争力,今年的成果是制定了 《律师专业合作利益分配指引》,逐步要求律师把非擅长专业的案件转给其他律师办理,让一批年轻律师健康成长。在规范管理,内练素质的同时,我所长期热心于 公益事业,积极捐助各种“法律援助基金”、“见义勇为基金”等,累计向社会各界损款达二十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在讲到律师参政议政时,王主任介绍到,我所张天武律师作为江岸区政协委员给省高院的合理化建议,受到省委书记俞正声同志的重视。蔡学恩律师坚持三年 参加湖北省行风评议及重要的双月会,蔡律师先后在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527号提案《法制教育从娃娃抓起 和谐社会以法治构建》、第529号提案《律师袍不能是一种摆设》,均得到省厅的高度重视。 随后,蔡学恩律师满怀激情地讲道:“今年4月陈训秋同志来我所视察时,提出把律师业作为一个产业来抓。武汉市政府出资送律师出国进修,这些都使我们 越来越感受到政府对律师业的支持。”今天,全国人大代表来我所视察工作,是二十五年来第一次,借此机会,蔡律师心情激动地向人大代表们提出了三个请求。第 一、遂步扩大律师在政协人大中的代表数额,增加律师参政议的作用。第二、逐步建立从优秀的律师中产生法官的机制。第三,建议设立中国律师节,让中国律师也 有自已的节日。蔡学恩律师表示,希望人大代表们对律师更多的了解,更多的理解,并予以更多的支持。 武汉市司法局田传平局长介绍到,今年我市律师实现利税1000万,田局长对律师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律师在改革开放中作了大量的工作,在经济建 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同时也表达了对律师管理工作上一些困难和担优,尤其担心律师向法官行贿、律师作伪证及律师偷税。田局长非常理解律师在执业中所遇到 的受阻挠、受歧视的情况,他建议进一步扩大律师参政议政的机会,发挥律师参政议政的作用。 在听取了上述工作汇报及介绍后,代表团领导们充分肯定了律师行业对社会的贡献,应得到全社会的认可,对我所蔡学恩律师所提的三个请求,代表团领导均 表示赞赏和支持。最后,曹厅长代表省厅对人大代表们针对律师行业所做出的指导性意见和有益建议表示感谢,视察工作圆满结束,取得了预期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