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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背后的故事 | 法律援助暖人心,法援律师受肯定2021年7月26日,黄石市阳新县市民胡女士作为受援人拿着一面写有“依法为民解难事,法律援助暖人心”的锦旗,来到武汉市民之家法律援助中心,感谢法律援助律师柳静静的优质服务。 柳静静律师(左二)与当事人及公法中心负责人合影 这一面锦旗的故事要从2019年4月8日说起,这一天,受援人胡女士的整个世界变得灰暗,她在***现代的服务业示范基地二期工地施工时,不慎从5米高的架子上摔下受伤并住院37天,最终被诊断为椎体骨折。 2019年6月10日,武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接受某劳务公司工伤申请并认定受援人胡女士受伤为工伤。2019年11月15日,胡女士被鉴定为工伤8级,此前胡女士已由项目总包公司购买社保,本以为一切按照工伤保险理赔程序理赔即可,谁知某劳务公司拒绝承认受援人与其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拒绝向胡女士支付工伤社保赔付款项。 无奈,胡女士申请法律援助,提起劳动仲裁,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停工留薪工资、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手续转移等。2020年7月23日,武汉市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支持了胡女士的相应主张。裁决后,某劳务公司向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其无需承担劳动关系相关赔偿以及工伤赔偿。 2020年11月24日,受援人胡女士带着焦虑与不解,来到武汉市民之家二楼的武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的值班律师在收到案件申请材料后立刻与中心法律援助审批负责人周斌主任取得联系,在核实申请材料无误后当场对胡女士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批并受理该案件。 当天,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案件指派给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柳静静。柳静静律师收到材料后第一时间与受援人取得联系,约见受援人当面沟通案件。见面后,柳静静律师发现胡女士只会方言,根本无法与她顺畅的沟通,为此,柳静静律师与胡女士的女儿柯某取得联系,询问劳动仲裁的经过,并耐心向柯某讲解一审流程,告知案件争议焦点问题以及需要整理的证据材料,指导柯某进行补充材料的收集。 面对与受援人沟通的困难,柳静静律师只能与柯某保持紧密沟通,无数次以微信留言列材料清单、电话沟通等方式最终搜集全受援人与本案相关的证据材料。 2020年12月10日,一审第一次开庭,法院组织双方证据交换并质证,原告某劳务公司提出一些列班组承包合同、班组组长证言、委托发放劳务报酬证明等证据材料,证明受援人与案外人黄某之间系劳务关系。柳静静律师在对原告方证据进行质证的同时,提出被告方的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并积极与主审法官沟通。 2021年4月13日,该案第二次开庭,原告某劳务公司仍主张受援人与其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与案外人黄某存在劳务关系。基于此,法院追加案涉项目总包方以及案外人黄某参加诉讼。此次开庭柳静静律师向法庭提出调查取证申请,申请调查某劳务公司申请工伤认定时所提交的资料以及受援人工伤社保购买的具体种类、参保方等信息。 柳静静律师克服武汉酷暑与路程遥远的困难,多次往返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和武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调查取证,最终获得如下资料:1.受援人的工伤社保赔付已经由某劳务公司领取;2.某劳务公司在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交与受援人的劳动合同书以及情况说明一份,载明受援人胡女士是某劳务公司员工等的资料,柳静静律师当即写了一份调查取证材料的书面质证意见并提交法院。 2021年7月23日,该案第三次开庭,在胡女士调取的证据能够充分证明原告某劳务公司与受援人之间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原告某劳务公司此次开庭主动表示愿意调解处理,最终在法院组织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某劳务公司一次性向受援人胡女士合计支付23万元,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纠纷、工伤赔偿争议全部了结。 在这个案件中,受援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和国家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对武汉市法律援助中心法援案件便捷高效的受理流程和法援律师良好的代理效果十分满意。受援人胡女士及其家属柯某对法律援助指派的柳静静律师所提供专业尽责的法律服务非常满意,收到调解书后再一次来到市民之家二楼,这次她带着喜悦和感激向武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赠送锦旗,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柳静静律师表示由衷的感谢。 供稿:市民之家公法法律服务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