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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讲团走进农工党武汉市委会机关时间:2020-08-27 2020年8月25日下午,农工党武汉市委会在武汉市民主党派大楼二楼会议室,进行第三季度中心学习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主题学习。 得伟君尚武汉自贸区分所副主任、农工党武汉市委会经济法律专委会副主任、洪山区工委委员曹剑刚律师,应邀以《切实实施〈民法典〉》为题,结合法律实务,向与会的40余名农工党武汉市委会中心组成员和市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宣讲。 曹律师从《民法典》的立法过程和体系创新出发,指出学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并对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七编中的亮点问题,如绿色原则、八周岁孩子可以“打酱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居住权、情势变更原则、“旅客霸座”、担保方式、性骚扰、个人信息保护、离婚冷静期、夫妻共同债务新规、删除公证遗嘱、增加打印和录像等新的遗嘱形式、公安机关对高空坠物、抛物的调查职责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 特别是在解读合同编时,对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8月20日新修订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从2015年规定的“两线三区”即年利率24%和36%,改为“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指出目前的年利率保护上限为15.4%;在解读侵权责任编时,对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结合郑州电梯劝烟案进行了具体分析,解读法条背后的价值取向。 最后,曹律师结合农工党以医疗卫生人士为主的党派特点,就《民法典》对医疗行业的影响,如电子病历、医疗机构的告知义务、器官和遗体捐献的自主决定权、患者隐私保护、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等问题,也进行了重点解读。 曹律师此次近二个小时的《民法典》宣讲,内容丰富,针对性强,讲授内容与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获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得伟君尚民法典宣讲团将继续以传播民法典知识、促进民法典正确实施为己任,陆续安排人员前往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为普及民法典知识、促进国家法治进步发挥法律专业人员的职能作用。 曹剑刚律师 得伟君尚武汉自贸区分所副主任 农工党武汉市委员会经济法律专委会副主任 湖北省律协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武汉市律协刑事风险防范专业委员会委员 执业领域:企业及政府法律顾问、知识产权、刑事合规 供稿/曹剑刚律师团队 组稿、统筹/许 娟、许小磊 编辑、排版/张梦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