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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晶律师被聘为湖北省第一届法治督察员

时间:2020-09-08        阅读

日前,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从权威部门获悉,本所高级合伙人陈晶被聘为湖北省第一届法治督察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法治督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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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晶律师

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法律中心主任、刑事法律中心实务理论研究部负责人、刑事诉讼部负责人


法治督察员是湖北省委为扎实推进新时代法治湖北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的作用,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获得感、满意度、安全感和幸福感而按照一定程序选聘和任命,履行法治督察、法治调研、法治咨询等相关职责的人员。


陈晶律师作为本所刑事法律中心主任,长期专注于刑事诉讼领域的实践和研究,在刑事辩护及相关方面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在20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先后成功担任多起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辩护人,为当事人争取立案阶段不起诉、侦查阶段撤诉、起诉阶段不起诉、审判阶段缓刑及二审和死刑改判等理想的案件承办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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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晶律师在所内会议上发言


据《湖北日报》之前的报道,包括我所首席执行合伙人龚顺荣律师在内,共有20名律师被聘为湖北省第一届法治督察员。一般认为,律师法治督察员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知识,能客观公正地进行法治监督。




组稿、统筹/许  娟、许小磊

撰文、编辑、排版/张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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