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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网络购物退货时效问题探讨时间:2020-03-19 一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迫使我们被隔离在家里,也迫使我们通过网络购买的宝贝要多飞一会才能达到我们手中,网络购物给消费者带来的乐趣多多,为了让消费者有更好的购物体验以及保障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赋予了消费者7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作为消费者的您对该权利了解多少呢?本文作者带您了解一下网络购物退货时效的问题。 一、案例引入 有网友在网络上反映:“我是2020年1月15号买的鞋子,然后1月18号收到的,感觉款式不喜欢,就在1月22号申请了退货,因为马上春节了,快递停运,想着年后给邮寄过去,谁知道,年后发生了疫情,所有快递停止收件,小区被封,一直持续到现在,然后2月22号,系统超时关闭了我的申请,然后我找买家,买家不给退,说我超时了”。 那么网友要求退货退款有无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呢?我们先从下面的图表了解一下网友反映的事实。 从网友反映的事实可以发现,网友在收货后7天内提出了退货申请,但商家没有同意退货,网友没有将鞋子寄给商家。另外,我们从网友反映的事实中无法确认鞋子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二、从现行法律找依据 我们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网友购买的鞋子属于网络购买的商品,不管该商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该网友均享有7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但网友应当在收到商品后的7天内向商家提出退货申请,此时,即使网友未在该7天内寄出商品或者商家未在该7天内答复,该情形不影响网友主张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若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严重影响该商品的正常使用,网友既有权在收到商品后的7天内,也可以在上述期限外要求解除买卖合同以及退货。 三、律师提醒 我们尽量在正规的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网络购物,当我们遇到商品质量不合格、商品退货难等问题时,我们要第一时间寻求消费者协会、有关行政部门或者律师的帮助。
案例来源: 黑猫投诉:因疫情期间超过七天无理由退货时间卖家不予退款.http://news.sina.com.cn/ts/2020-02-24/doc-iimxxstf4095836.shtml 作者简介 占顺达律师 90后党员律师,湖北黄冈人,法学硕士。 曾就职于央企中铁二十五局集团,从事法务工作。现为湖北三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枝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等十余家单位法律顾问服务团队核心成员。专业领域:金融、建筑房地产纠纷案件。
文/得伟君尚(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律师事务所 占顺达 组稿、统筹/石文娟 编辑、排版/周 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