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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剧普法之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时间:2020-03-26     作者:武晓【原创】   阅读

剧情简介:电视剧《安家》中,丈夫阚文涛在与妻子冯玉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为第三者林奇美出资购买房产。


电视剧截图


观点:婚外情有悖公序良俗,亦为法治社会所不容许,第三者无权取得相应财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相关分析:


1.夫妻双方未对财产归属另作约定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及生产经营收入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应当经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非经对方的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处分共有财产。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阚文涛未经配偶亦即财产共有人冯玉华的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严重损害了冯玉华的财产权益,且阚文涛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基于其在婚外与林奇美之间的不当关系,其未尽夫妻忠实义务,有悖公序良俗,更有违公平,同时冯玉华以实际行动表示其并不认可该赠与行为,故该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应属无效。


3.林奇美明知阚文涛有家室仍与其保持不当关系,接受阚文涛赠与的财物,所取得的购房款应当予以返还。


因此阚文涛赠与林奇美购房款的行为应属无效,冯玉华可以要求林奇美返还阚文涛赠与的购房款。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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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晓律师

得伟君尚90后党员律师

擅长领域: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等纠纷。

 



文/得伟君尚抗疫宣传小组 武晓

 组稿、统筹/石文娟

编辑、排版/周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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