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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律所新闻 >>法律之窗 >> “三八”妇女节遇上民法典,婚姻家庭法律知识你知多少?(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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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妇女节遇上民法典,婚姻家庭法律知识你知多少?(四)

  婚姻是适龄男女向往的神圣殿堂,家庭是社会赖以生存的细胞,婚姻美满、家庭幸福是大家的共同愿望。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在第五编“婚姻家庭编”中对于结婚、家庭关系、离婚、收养、继承等进行了规定,为婚姻家庭关系的处理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

  在2021年“三八”妇女节即将到来之际,我所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总工会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律师团结合平时咨询接待和案件办案的实践,专门编辑整理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系列问答,希望借此让广大女同胞掌握更多婚姻家庭法知识,祝愿广大女同胞拥有美满婚姻、幸福家庭,从而更好发挥半边天的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的中国梦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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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肆  离 婚 篇


问①全职太太、家庭主妇在丈夫提出离婚后能否提出家务劳动补偿?

  答: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条的规定体现了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即只有在一方为婚姻共同体尽了较多义务,如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在这些情况下才可以向对方请求补偿。夫妻离婚时,一方对承担较多义务的另一方给予经济补偿,首先应当由要求离婚的夫妻自自行协商确定,这种协商既可以在协议离婚时确定,也可以在诉讼离婚中确定。如果在协议离婚时双方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则可以向婚姻登记部门提交该意见。婚姻登记部门查明双方离婚确属自愿,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给予离婚登记,双方应自觉履行协议。在诉讼离婚中,双方就离婚补偿形成一致意见的,法院可以在裁判文书中予以确定。


  问②夫妻双方签订的忠实协议是否有效?违反忠实协议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金吗?

  答:《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协议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相互忠实是夫妻的法定义务,该义务的违反还可能引起某些严重不利后果,但这种后果的量化与落实的时间聚焦在离婚之时。即在夫妻共有财产分割中照顾无过错方、在无过错方向过错方提起离婚损害赔偿时,作为离婚的必要清算手段出现。婚姻法纵然衷心祝福夫妻相互关爱忠诚,但对婚内情感与忠贞的具体实现也只能顺其自然,不能以维持婚姻为目的以法律手段“强制”夫妻相互忠诚,不能在不解除婚姻的前提下根据夫妻一方的要求对“不忠”的另一方施以惩罚。这也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对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由来。


  问③诉讼离婚是否需要受离婚冷静期的限制?

  答:不需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了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了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

  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离婚冷静期限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不受此限。


  问④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必须双方一起承担吗?

  答:不一定,可以由双方协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的夫妻双方都有平等地负担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经济责任。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子女无论由母亲还是由父亲抚养,另一方都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抚养费如何给付应当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或者经人民法院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按照协议确定。


  问⑤离婚协议约定一方不承担抚养费的,未成年子女可以突破该约定向其主张抚养费?

  答:可以。《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夫妻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人民法院对于父母双方协议约定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的,应当进行审查。如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可能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应不予准许此项协议。从保障未成年子女成长的角度,即便是夫妻双方约定了一方不出抚养费,若因为承担抚养费的一方发生无力承担抚养费用的特殊情况,如孩子发生重大疾病等,夫妻任何一方不得以离婚协议有约定拒绝未成年子女对抚养费的主张。


  问⑥离婚时,彩礼能主张返还吗?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般情况下,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办理了婚礼,法律上双方仅是同居关系,如果同居时间较短(1年以下的),彩礼一般应当返还。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在两年以上,一般可不予返还。


  特别提示:

1.以上文章为公益普法文章,文中观点为理论分析,并不能代替承办律师对具体个案的处理意见。

  2.欢迎大家就文中观点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律师团联系和交流,电话:13307157509(刘律师),亦可扫码加入“光谷工会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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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总工会法律援助服务中心律师团 曹创

修订:段紫微、符宁珊

指导:伊  毅   刘祥斌

审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郭和平


中国·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88号卓尔国际中心20-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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