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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化律师的定力与业务布局

时间:2020-07-21     作者:李兵   阅读

7月7日,我有幸参加由湖北省律师协会主办、湖北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承办、青律营协办、同人法律作为媒体支持的直播交流活动,跟大家就“未来五年的PPP法律服务”作了一次主题分享。谢幕之后,大家觉得意犹未尽。受听众和举办方鼓励,我就这次分享交流的言犹未尽之处,再向大家作一补充汇报。



Q1 关于我如何走上PPP法律服务专业化之路


在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写入有关规范性文件被大举推广之前,我执业涉及的业务主要在基础设施领域,如高速公路、桥梁、铁路、港口码头等,有幸参与过国家和省级经营性高速公路投资人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有关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的修改,系统研究了招标投标法、固定资产投资、政府投资、企业投资、工程总承包、代建等有关法律规则和实务案例。


同时,由于我们服务的政府或项目公司客户越来越多将土地与基础设施项目捆绑开发,我们的服务也延伸到房地产开发领域以及项目融资领域。


就这样在全流程多方位地服务投资基础设施的客户的过程中,经汇通整合,逐步构建起了对基础设施领域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特许经营或BT、项目投融资以及土地收储与一级开发和二级开发的基础知识结构。


随着政府直投或由城投平台代建所形成巨额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大,传统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投资建设模式已难以为继,为化解地方债风险,国家提出疏堵结合,修明渠、堵暗道,对平台公司融资、BT、以土地换项目等不规范招商引资以及地方政府税收优惠承诺进行限制,推广使用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中来。


2010年国家已在着手清理地方债务和违规融资,但各地大量的基建投融资需求还没有找到合适的解决路径,我们与客户共同研究尝试BT、“特许经营+股权回购”、“建养一体化”、“基建与房地产综合开发”等各种投融资模式。


由于有关尝试没有获得合法身份,出于地方债管控考量,在理论和实务上都面临着各种争议。


直到2014年以后,国务院、发改委、财政部颁布系列规范性文件,鼓励推广PPP模式并制定了有关流程和实施要点。统一规范的基建项目投融资模式才得以清晰成形。


在彼时探索基建模式的风口上,以我多年基建项目服务经历,我深知各地基建投资需求是强劲的、持续的、广泛的且会吞吐巨额资金,只是因地方债管控影响受到一定抑制。


这次国务院及财政部、发改委新推的PPP模式,将会重新点燃和释放各地基建和公共服务投资的热情。


从历史和中央倡导改革方向而言,将“公共产品”领域向社会资本市场主体开放,打破原来过多依赖政府和融资平台的局面,也必将“公共产品”供给侧的市场活力和效率,反向促进政企分开、地方政府债务结构优化。


相对于过去延续多年的传统模式,这似乎是个近乎完美的解决方案。我得抓住这个机遇,跟进并投身这股洪流。


我悉心整理了2010年至2014年关于地方债管控、PPP的法规政策和项目案例,形成了系统的知识成果。


自2015年以来,一方面通过与客户探讨形成PPP实务操作流程要点、相关合同文件范本,另一方面与律师同行、高校、咨询公司交流摸索出较为成熟标准的PPP法律服务项目。由此走了PPP法律服务之路。


这条路不能说是我主动选择或偶然撞上的,而可以说是,我基于在基建领域多年实务积累所形成的感知,跟随“公共产品”供给侧改革的大趋势摸索出来的。


在这个过程中,我保持着对本区域围绕着基建所产生的经济社会发展痛点和热点以及前沿问题的密切关注,并将自己置身于探索和变革的实践潮流之中,隐约中有一种使命感在引领着我不断坚持。


每当我看到大桥巨缆弓张、横跨江河,笔直干净的高速公路延伸向远方,铁轨蜿蜒载着列车穿过重峦叠嶂,山青水绿、楼宇园林错落有致,想想自己也曾参与其中,这种使命感和荣誉感便会清晰和强烈起来。



Q2 关于PPP法律服务的前景


宏观上讲,当前旧的格局已被重塑,新的格局尚未成形,在数据化智能化影响下,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诸多的不确定性,各行各业都在顺势而为,摸索着变革转型,律师执业也不例外,需要从变局中开拓新局。


可以确定的是,相比较传统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服务,PPP法律服务无疑打开了新的业务格局,更广泛、更系统且是从项目投建运全生命周期考量。


反过来又重构并延伸了PPP法律服务专业律师的知识结构和深度广度,形成了独特的专业门槛,在此基础上也创造了不可替代的专业化法律服务价值。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地方政府与企业的法律意识、契约意识在不断增强,对法律专业服务的认识和需求也在相应加深;只有合规才能有效保障政商诉求,这一点正在逐渐成为PPP参与各方的共识。


同时可以确定的是,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性目标的实现、乡村振兴与城乡一体化、区域综合开发和城市群发展融合和数据智能渗透,公众对“公共产品”的消费需求会有质的提升,也会催生“新基建”等一系列新兴市场,更加公平、有效率的生产要素流动和配给也需要有更好的基础设施,这就需要强化公共产品供给市场化,发挥社会资本投建运优势,激发市场活力,倒逼促进行政体制改革。PPP仍是各地需要长期坚持的解决方案,尽管还有很大的优化提升空间。


由此,基于目前确定的十四五规划战略要点,未来五年的PPP法律服务是非常值得期待的,不仅仅是现有法律服务事项形态业务机会的增加,还会涌现出更多创新的法律服务产品。



Q3 关于我的新书


首先非常感谢大家对我新书《PPP合规运作和法律风险防控》的关注,书去年已成稿,受疫情影响至今尚待付梓。


作为律师,我是实践者,不以著书为业,成书不过是劳者述其事、修己安人。介绍写书初衷和基本内容的书的引言部分和目录已通过同人法律作为本次分享交流的彩蛋提前呈交大家。


书的内容此不赘述,可以讲这是一本良心之作,内容虽然有些枯燥,但确实是我接触PPP以来主要从业经验的积累与提炼,应该不会使对PPP有兴趣的读者失望。



Q4 关于专业化的感想


首先,专业化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通过专业化塑造律师法律服务的稀缺性和特定律师的不可替代性,形成并实现律师执业价值,这是律师业务发展的基本规律。


同时,我认为,相对于依赖于外部的特殊的业务资源条件而言,专业化发展模式的另一层重要意义是:对于普通律师而言,这是一条可复制、可持续的律师成长成就之路,关系律师业务的传承与创新,关系法律服务的生命力。


其次,我认为专业化培育应当在定力与业务布局方面尤加注意。专业化本身并不高大上,就是一个保持专注、不断积累的过程。


某位律师长期在特定行业领域里执业,所接触的多数是类似行业的客户,类似的问题一而再、再而三的遇到、处理,反复的研究相关的规则和类似案例,不断吸纳新规和新案例的精神主旨,相应的法律解决方案不断优化、不断完善,这种长期的专注和积累需要定力,切忌随波逐流,盲目追随热点新业务,总是在学习却没有积累。


专业化当然也并不是一味追求在某个细分市场上精益求精,需要在布局上作精心安排,我的体悟是围绕行业这个主线,出于全流程解决某类行业各类客户的需求不断向上下游延展。


就PPP法律服务而言,相应专业化产品首先来源于我团队在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行业领域多年执业的经验积累,这是主线。


然后围绕行业主线,我们的布局以PPP识别、准备、采购、实施为核心,同时考虑项目资金吞吐量大,向项目资产证券化、产业基金、债券等项目再融资方向作延伸服务;再考虑基建与地产开发密不可分,必须在方案设计时作整体考虑,则再向地产开发方面延伸;又考虑项目投建运合作、融资以及与地产综合开发过程中会出现大量的纠纷争议,则再将执业触角伸向相关争议解决领域。


总之,尽管每位律师的成长经历均有其特殊性,但在专业化选择和通过专业化服务创造价值、实现价值方面的规律是相通的、可借鉴的。


法律服务作为高级知识服务,是动态的,不是静态的,其生命力在于一代代执业律师在深厚专业积累基础上不断顺应形势开拓创新进化,保持定力,完善布局,唯如此,才能不断进行价值创造,才不会被“机器人”代替。


就像种子一样,审时度势选择一片适宜的土壤,一头扎下去,拼命汲取各种营养,发芽生根,顶石破土,伸展枝叶,开花结果。


以上供大家参考。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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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兵律师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湖北省优秀党员律师
武汉市律师协会PPP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北省PPP专家库专家




中国·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588号卓尔国际中心20-2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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